看到这个问题,我握着圆珠笔的手抖了一下,笔尖在本子上洇开一片蓝色的海。
那本厚厚的笔记本里,写满了关于他的137个瞬间。
他叫许嘉树。
高二下学期从省重点转来的理科学霸,辩论社王牌,永远穿着干净的白衬衫,解数学题时喜欢转笔,转三圈半就会掉在桌上"啪"地一声。
你看,我连这种没用的细节都记得。
第一次见他是在开学典礼。
作为文学社成员,我被安排去后台帮忙。
他作为新生代表调试麦克风,试音时念了半首聂鲁达的诗:"我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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